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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改革和组建艺术团工作方案(精简篇)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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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包干使用。Р3、专项经费补助。在包干使用经费不足时,视其情况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同时,艺术团成立之初,根据招聘人员到位情况及工作开展情况,县财政拨给适当的启动经费。Р4、自主创收。艺术团从事商业演出,享受国家、省、市、县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主创收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用于艺术团加快发展和搞活内部分配。当自主创收能达到以收抵支时,取消上述财政扶持政策。Р四、改革的责任和时限Р(一)加强领导Р为确保改革和组建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成立县直文化艺术单位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石邦云任组长,由县委副书记申琼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郑萍、县政府副县长肖顺兴任副组长。县政府办、财政局、发改局、文体局、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文体局,负责日常工作事务。Р(二)落实责任Р人员选聘方案由县文体局牵头,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参与拟定。人事劳动扶持办法及财政扶持措施由县财政局牵头,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县文体局参与拟定。分配制度由新组建的衡河艺术团负责拟定。县文体局要抽调专人认真调研,核定配套方案,落实责任。县财政局要筹措资金,确保改革相关费用的支付。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要做好上下协调和服务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尽力协调帮助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做细、做实各项工作,确保改革顺利开展。Р(三)明确工作时限要求Р2016年7月中旬前,完成改革方案,着手演职人员的招聘,艺术团领导机构人员和在编演职人员的选拔调用、聘用工作。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新组建的艺术团团长、艺术总监的选调和挂牌工作。2016年11月底前,完善和实施招录招聘人员工作、制定内部管理及分配制度。2016年3月底前,新组建的县文化馆人员到位80%,艺术团人员到位70%。2016年7月底前,新组建的县文化馆与衡河艺术团进入正常运行状态,全面完成改革和组建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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