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做好相关工作,防止出现反复。Р四、推进三大调解有机衔接,增强诉前联调工作实效Р我们积极加强与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的联系协作,指派专人到县交警大队联调室参与交通事故纠纷调处活动,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联合开展矛盾纠纷调处活动;积极参与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指派专人到县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坐台办公,开展对上访群众的接访、劝导、稳控工作,以及做好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工作;积极参与县山林调处办工作,指派专人到县山林调处办上班,开展山林土地纠纷的调处活动,促进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机衔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联系协作,司法所与民庭结成对子,对调处成功的调解案件,制作规范的调解协议书,进行司法确认,促进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通过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衔接工作,增强了诉前联调的工作实效。随着形势发展的需要,我局与有关单位先后于2016年5月和2016年11月成立了XX县交通事故纠纷联调室和XX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介入交通事故纠纷和医疗纠纷的调处工作,进一步增强了诉前联调的工作实效。由于诉前联调工作出色,2016年在XX召开的诉前联调工作会议上,我局作先进典型发言,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Р五、创新调解工作方法,促进人民调解健康发展Р人民调解工作是我局的金字招牌,工作成效曾经得到省、市的充分肯定,经验做法在全省推广。但是,我们没有吃老本,没有固步自封,没有在功劳薄上睡大觉,而是把创新调解方法作为优良传统,不断发扬光大。 2016年,我局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法,率全市之先在全县开展争创人民调解标兵活动,全县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为构建平安幸福XX作出了积极贡献。 2016年,我县人民调解成功率98.2%,在全市排名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