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问题的处理情况、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等再次公示,征求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意见。Р(5)确认结果。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经两次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村民代表会议,通报确认清查核实结果,登记造册,建立三资监管一台账两附件( 三资监管台账,集体资产资源处置情况附件和有关材料附件),形成清产核资工作报告,报县(市、区)乡(镇)两级工作领导小组。Р3.总结验收阶段(2016年8月)。重点抓好三个环节:Р(1)检查验收。在各村(居)清产核资工作进入扫尾阶段。乡组织相关人员对各村(居)的清产核资工作结果进行检查验收。Р(2)汇总上报。各村(居)清产核资工作组做好清产核资数据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报乡农业服务综合站农经机构代管。Р(3)建立信息平台。清产核资完成后,农村集体三资统一由乡农业服务综合站农经机构代管,健全管理制度,制定管理办法,全面推广使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软件,将相关数据录入电脑,实行网络监管。Р七、工作要求Р(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协调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切实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既要把握时间进度,更要确保工作质量,坚决防止工作走过场和弄虚作假。Р(二)落实工作责任。乡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能,明确任务,加强配合,共同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协调工作。Р(三)实施分类指导。要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强化清产核资结果审核,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没有开展清产核资的地方,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清产核资工作如期完成。已经开展清产核资的地方,要对照方案查漏补缺,做好情况总结、数据填报等工作。Р(四)把握政策要求。各村(居)在清产核资工作中遇到政策把握不准的问题以及有关重大紧急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涉及清产核资的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要在第一时间向上级部门报告,并及时处置,确保清产核资工作稳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