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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化水管道施工组织设计及钝化记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4 |  大小:83KB

文档介绍
9 蒸汽吹扫时,管道上及其附近不得放置易燃物。Р1.10 管道吹洗合格并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Р1.11 管道复位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检查,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第A.0.9条及第A.0.4条规定的格式填写“管道系统吹扫及清洗记录”及“隐蔽工程(封闭)记录”。Р2 水冲洗Р2.1 冲洗管道应使用洁净水,冲洗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10-6(25PPm)。Р2.2 冲洗时,宜采用最大流量,流速不得低于1.5m/S。Р2.3 排放水应引入可靠的排水井或沟中,排放管的截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积的РР. -Р. . word.zl-Р60%。排水时,不得形成负压。Р2.4 管道的排水支管应全部冲洗。Р2.5 水冲洗应连续进行,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Р2.6 当管道经水冲洗合格后暂不运行时,应将水排净,并应及时吹干。Р3 空气吹扫Р3.1空气吹扫应利用生产装置的大型压缩机,也可利用装置中的大型容器蓄气,进行间断性的吹扫。吹扫压力不得超过容器和管道的设计压力,流速不宜小于20m/S。Р3.2 吹扫忌油管道时,气体中不得含油。Р3.3 空气吹扫过程中,当目测排气无烟尘时,应在排气口设置贴白布或涂白漆的木制靶板检验,5min内靶板上无铁锈、尘土、水分及其他杂物,应为合格。Р4 蒸汽吹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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