括施工作 РР业设计、地表生态恢复治理设计、施工组织计划、作业规程等)、和村民签订意向性征地协议等 手续;待以上条件具备后治理办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审查;评审通过后,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审批,核定相关费用与缴费方式;审批后项目主体需先缴费、备案,之后办理林业、土地、水保、 环评等审批手续,并招标确定施工企业与监理单位;待所有手续齐全后,项目主体向领导小组提 出开工申请;治理办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查看、审核各类审批资料,具备开工条件后,下发开工通 知,项目正式开始实施。Р3、?监管责任。项目开始实施后,各部门按照神政办发(2012) 33号文要求履行监管职责。 项目所在地镇(办)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综合治理试点项目负主要监管责任,成立治理工作领导 机构,每个项目至少安排一名负责人和一名技术人员实施监管和协调指导;稅务部门和煤炭部门 参考项目已核定的残留煤储量,依法征收各类税费;煤炭、公安、国土、林业、环保、水务、安 监、矿管等相关执法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执法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综合治 理领导小组对项目实施情况和监管工作定期调度。Р4、?验收办法。综合治理项目竣工后,由项目所在地镇(办)人民政府进行初验,治理办组 织相关部门并邀请市上有关部门参与进行复验。项目验收合格后,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给项目 主体退还生态恢复治理保证金。Р(八)土地权属。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过程中,治理主体所占用的土地均为临时征用,治 理项目实施完毕后,治理区新增的耕地、林地、苗圃、宅基地,修建的河堤、道路等一切设施均 无偿交回村组,土地的权属关系没有发生变化。过去矿区的原始地貌,到处都是千沟万壑,村民 耕地少,出行不便,加之塌陷损坏,水位下降,村民几乎没有可以耕种的地。通过治理后,形成 了一个个小平原,改善了老百姓的生态环境,方便了出行道路,增加了耕地,给当地村组营造一 个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