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约占25%。1.4.4工期安排本项目工期拟安排36个月,2015年11月开始项目前期工作,2016年2月开始动工建设,至2018年10月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本项目为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避险安置工程、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矿区道路损毁复建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具体安排如下:(1)项目前期工作及施工准备阶段,包括项目报告及审批、初步设计及审批、施工图设计等。工作期限拟定在2015年11月—2016年1月。(2)2016年2月开始平整土地并动工建设,土建工程于2018年9月底完成。(3)设备购置安装和其他配套设施工程均在2018年9月前完成。(4)2018年10月底项目竣工,正式交付使用。1.4.5经济评价本项目估算总投资75001.50万元,建成后不会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能产生不可估量的间接效益,如:增收腾退土地出让收入,财政收入也将稳步提高,某某县财政为受益方,项目贷款本金及利息将由某某县财政逐年拨款偿还,项目借款具备偿还能力。1.4.6社会效益评价某某中部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将为后续开发建设提供条件,有利于采煤沉陷区治理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尽快改善项目规划区域居民的生活生存环境,有利于带动三产服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同时项目建设还能增加劳动力收入,拉动内需,改善某某中部采煤沉陷区发展面貌;并树立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外来投资者的信心,增加地方财政税收收入。1.5结论与建议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也是合理的,应尽快实施。并建议:1、本阶段设计工程地质资料系参考邻近区域地质资料,建议尽快组织地质勘察,为下阶段工作做好准备。2、依据国内有关城市道路设计、采煤沉陷区环境治理、避险安置工程经验,建议市政管线与道路建设同步实施,以避免反复开挖路面,造成投资浪费。3、与相关、相交道路的建设应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使工程发挥更大地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