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Р37Р低于成本报价Р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РР投标人的报价(修正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量化评审方法:Р(1)评标委员会对该投标人报价的单价等进行分析,对明显偏低的单项(不包括没有报价的单项)可向其发出澄清函,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Р(2)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Р38Р付款方式Р具体按照合同约定。Р39Р中标通知书Р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Р40Р合同签订Р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Р41Р投标文件的Р编制要求Р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其提交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Р42Р价格扣除Р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Р43Р节能、环保要求Р按照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Р44Р招标代理费及公证费Р本工程招标代理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相关规定的工程类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