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工作;РР4.11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Р4.12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Р第五条 承包方义务Р5.1施工中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等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施工规范,质量标准,消防规范,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Р5.2对工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Р5.3认真接受行业管理部门执法人员对工程依法实施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各级健身行政管理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Р(1)无房屋管理部门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РР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Р(2)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的清洁。Р(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Р(4)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Р5.4承包方派驻代表人____向发包方提供工程咨询,设计,报价等相关服务,发包方关于工程的有关事宜均通过承包方代表解决,以确保工程的统一管理。Р第六条 工程变更Р6.1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依据;Р6.2未签定书面变更协议,擅自变更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负责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Р7.1按由承包方编制本合同附件《发包方(承包方)供给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