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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工作规程(精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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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还要在党员大会上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报告工作一般每季度一次,如遇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可随时报告。Р第九章村务党务Р第三十五条党务公开。党务公开的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适宜公开和党员持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内容外,一律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有:村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党支部活动计划;党员参加三会一课、参与党内活动、缴纳党费等履行义务情况,党员发挥作用情况;发展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等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内评比表彰、党员奖惩等情况;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情况;有必要公开的党内其他事项。党务公开坚持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每季度应公开一次。Р第三十六条村务公开。凡属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明确要求公开的事项,以及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应向村民公开。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财务收支要按照省农业厅统一制发的财务公开表格式样,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加强村集体三资管理情况的公开,对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进行全面清查,建立详细台账,向村民公开,并按要求及时公开村集体资产、资源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征用以及资金的收缴、使用、分配等情况。村务事项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农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关心的事项要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开一次。Р第三十七条村务民主决策。凡涉及村集体和村民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如村庄建设规划、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土地征用、村集体资产处置、房屋拆迁补偿、村级债权债务处理、大额资金支出、山林流转、计划生育、农村低保等,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四议是指村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是指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Р第十章附则Р第三十八条本规程适用于本省村党组织。Р第三十九条本规程由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Р第四十条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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