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分解收费。但在特殊情况下,由于患者病情需要只提供其中部分服务内容,也按此项标准计价。⑵包括:在“包括”后面所列的不同服务内容和不同技术方法,均按本项目同一价格标准计价。⑶不含:在“不含”后面所列的服务内容应单独计价。5.除外内容指在医疗服务项目中需要另行收费的药物、特殊医用消耗材料和组织器官移植的供体等。6.计价单位指提供该项目服务时的基本计价方式。7.价格指完成该项目服务可以收取的费用。该价格为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政府指导价的上限。8.说明指本项目在定价时需要特殊说明的相关事宜。五、关于项目查找的说明为精简项目数量,《医疗服务价格》对于一些服务性质相同且成本相近的项目进行了适当归并。在查找中请注意项目内涵中“包括”的内容。多科室共同使用的项目统一归入综合医疗服务类。临床各系统诊疗类和手术治疗类项目不按临床科室列项,请参照国际疾病分类顺序,按照相应的解剖系统和部位查找。两个以上医技科室均可开展的医技诊疗项目,查找时请注意医技诊疗类的说明。技术尚不成熟的新技术项目,暂不立项。请根据有关规定申请立项,另行定价。六、需要说明的几点问题1.在同一项医疗技术服务项目中,由于增加技术难度、增加(或减少)诊疗范围或使用特殊仪器,可按规定的比例增加(或减少)费用。2.在同一服务内容中,《医疗服务价格》不以设备、试剂的型号和产地分别立项。3.提供各项医疗服务必须按医嘱要求或护理记录进行,无医嘱要求或护理记录的服务项目不得收费。4.监护(监测)收费必须提供监护(监测)记录、监护(监测)结论报告等依据。5.收取各类片费、图文报告费,必须向患者提供胶片(图片)或图文报告,用于教学目的或医院存档目的的胶片(图片)和图文报告不得向患者收费。6.患者需使用“除外内容”中列明的需另外计费的特殊医用消耗材料时,医疗机构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未经患者或家属同意的,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