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有永久性营养包宣传材料或标语,没有扣2分。 2 Р (四)营养包管理查看每次的《收货单》,收货单应该按要求填写。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未使用《2014年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技术方案》中的收货单此项不得分。 3 Р 查看每次的《项目县对乡营养包发放(接收)单》,发现1份填写不完整的扣1分,扣完为止。未使用《2014年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技术方案》中的发放单此项不得分。 2 Р 现场查看存放营养包的地方,是否规范存放营养包。不规范扣5分。?营养包应存放在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处,不应当与有毒、有害物质及医疗药品混储;存在要求离墙隔地(离墙30厘米以上,隔地15厘米以上);要有防鼠防虫设施。 5 Р四、________村卫生室(10分): (一)营养包登记和管理规范。营养包登记表按规定填报,有营养包改善项目停服及不适反应登记本。无登记本扣1分,管理不规范扣1分。 2 Р (二)对服用儿童定期随访。定期进行随访并随访记录登记完整。无定期随访扣2分,登记不完整扣2分。 4 Р (三)按要求开展项目宣传。村卫生室或附近有永久性营养包宣传材料或标语,没有扣2分。 2 Р (四)营养包管理查看每次的《发放单》,收货单应该按要求填写。发现一处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未使用《2014年国家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技术方案》中的发放单此项不得分。 2 Р 现场查看存放营养包的地方,是否规范存放营养包。不规范扣3分。?营养包应存放在避光、阴凉、通风、干燥处,不应当与有毒、有害物质及医疗药品混储;存在要求离墙隔地(离墙30厘米以上,隔地15厘米以上);要有防鼠防虫设施。 3 Р备注:1.本项目督导表督导对象为:马山县、融水县、龙胜县、田阳县、那坡县、巴马县、大化县、忻城县、天等县9个项目县。? 2.督导时间段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Р 督导人员(签字): 督导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