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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健康教育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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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康教育工作,每年组织1-2次本辖区居住的新婚夫妇和准备生育夫妇健康教育讲座,重点宣传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两个”保健手册的使用和孕前准备等相关知识。 5 Р 7.2开展婚检的妇幼保健机构要组织婚检对象开展孕前优生知识讲座,重点宣传?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两个”保健手册的使用和?孕前准备等相关知识。 5 Р8. 开办妇幼健康教育学校各级助产机构均要开办孕妇学校,进行孕期健康教育宣讲及指导(本年度重点授课内容:孕产期保健与系统管理、孕期营养与体重控制、自然分娩、母乳喂养)。?孕妇学校健康教育次数县(市、区)级≥6次(每次超10人)。孕妇学校每期要有通知或张贴课表、课件、现场图片、课表、学员签到簿存档。 30 Р9. 编制妇幼健康教育资料编制妇幼健康教育知识资料(宣传册、处方)。 2 Р 儿童重点宣传:儿童保健系统管理、儿童各年龄营养、发育、心理与智力发展等健康教育知识。 4 Р 妇女重点宣传: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自然分娩好处、母乳喂养、孕期营养、孕期体重控制等健康教育知识。?县(市、区)级每年≥3种。免费发放,群众方便可取。 4 Р10. 健康教育档案管理规范,设备配备齐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和助产机构各种健康教育档案规范完整,开展活动要有影像资料存档;?配备有电脑/影碟机、电视机、照相机、录像机(乡级除外)用于健康教育宣传工作。 10 Р11. 督导质控 11.1 县(市、区)级逐级上报半年和全年健康教育工作开展情况明细表。(上半年在5月25日前,全年在12月25日前完成)。?报告做为考核各地区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10 Р 11.2 县(市、区)级每年对本辖区医疗保健机构和乡(镇、社区)的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质控,并逐级上报质控报告。每个县(市、区)医疗机构至少查2所,乡级机构至少查2所,于12月25日前将本级质控报告报上级妇幼机构。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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