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单位工程和工程竣工验收; 在验收文件上签字, 不签署虚假文件。 6、在桩基、高边坡、深基坑、结构首层及顶层、结构转化层、高大模板支设、大型混凝土浇筑、防水施工等关键环节或关键部位施工期间现场带班; 组织关键环节或关键部位等的自检验收,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组织主体分部工程和竣工验收前的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和分户验收自检自评。 7、定期组织质量隐患排查, 建立质量隐患整改台帐, 及时消除质量隐患; 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质量隐患整改要求, 在隐患整改报告上签字。 8、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和钢筋焊接、混凝土浇捣等质量关键工种作业人员的岗前施工技术质量培训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9、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时按规定报告质量事故, 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保护事故现场, 开展应急救援和采取减损措施。 10、不转包、不违法分包和挂靠, 不以包代管。 11、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保修书中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 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 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2、如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挂靠、以包代管, 或因其他违法违规等不当行为, 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因投诉、举报、群体性事件、媒体报道并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严重工程质量问题, 造成尚在设计使用年限内的建筑工程不能正常使用等质量后果及其他法律后果, 无论本人身在何处、身居何职或是否退休, 本人自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本承诺书一式三份, 一份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时连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承诺人( 签名并加盖执业章): 年月日应附: 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