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职责,并对本工程质量承担相应责任:Р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试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等其他法律法规。Р2、保证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Р3、保证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保证在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保证不转让工程监理业务。Р5、保证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Р6、保证认真编制监理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质量要求和标 准。保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技术措施,在施工的全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监督检查。Р7、保证 严格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承担质量监理责任。积极协助业主组织好图 纸会审与竣工验收和资料归档等工作,对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建筑材料、 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禁止进场使用。Р8、 保证严格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 等形式,对工程的建设过程进行监理,并确保所有工程质量签证及时、真实、准确。Р9、保证对发现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及时进行制止,并报告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Р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在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提交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份待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与档案资料一并交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一份保存于各自责任主体单位备查。填写的时候除签字的可以手写,其他的必须要机打。Р承诺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月日Р经办人: 审查人: 审核人:Р (粘贴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