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防护指南》《XX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级响应措施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级各类培训机构可参照制订。四、工作原则坚持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预防为主、及时控制,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原则;以普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为中心;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安全,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五、机构职责校长:负责统筹部署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副校长:负责学校应急方案的制定、突发事件处理、报告等。(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宿舍第一报送人班级第一报送人班级负责人年级第一报送人负责人校信息第一报送人责任报告人日报告制度:每日信息报送制度零报告制度:24小时内,即使没有出现新病例,也要将报表填上“0”上报的制度。五、机构职责(二)校内信息疫情报告制度六、事件分级标准根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疫情实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事件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Ⅲ级为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症状患者;Ⅱ级为出现疑似病例;Ⅰ级为出现确诊病例。七、信息报送学校应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一)信息报送原则。一是迅速。学校应在第一时间(1小时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延报。二是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详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三是直报。发生Ⅰ级(特大)事件,除了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外,可直接报市教育行政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