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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媒生物防制培训课件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x  |  页数:38 |  大小:13158KB

文档介绍
病媒生物防制法律责任(惩罚条款)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责任单位未采取有效预防控制措施,导致病媒生物密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或者防控设施合格率不符合国家考核标准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的罚款。第四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重点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未指定专人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工作、未设置病媒生物防制设施或者未建立工作档案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是各单位的法律责任!——模拟检查评估结果——02我区存在的突出问题我区存在的典型问题2019年月日,XX市卫生有害生物防治协会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XX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进行了模拟考核鉴定。分别对村委会、XX居居委会;XX农贸市场;XX垃圾转运站;广场、大院;XX中学;XX、XX道班、XX派出所、XX分公司、XX派出所;XX店、XX农贸市场周边垃圾容器、XX区大院垃圾桶、进行了模拟评估。我区存在的典型问题1.重点单位和场所“三防”设施建设缺失,部分三防设施安装和使用不规范。部分餐饮店未能有效合理利用三防设施,已破损安装不规范和使用率不高。2、环卫设施设置不规范,清运不及时。环卫基础设施设置不合理,部分路段沿街垃圾容器普遍存在垃圾桶未密闭现象,个别垃圾容器未及时清洗,底部渗漏液外溢,夏日炎热易孳生蝇蛆,外环境散在孳生地较多,蝇密度较高。农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卫生死角、积水较多,为病媒生物提供了孳生和栖息场所。3、蚊蝇孳生地处理不到位,内环境鼠迹、蟑迹较多。小餐饮店和农贸市场等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力度相对薄弱,部分餐饮店、学校等单位检查中发现鼠迹、蟑迹较多。4、居民防制意识薄弱,室内或周边环境较为差,特别是在城乡结合部处居民户,居民区周围积水可见易蚊幼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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