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红线2:党内决不允许存在不受纪律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纵容、唆使、暗示或强迫下级说假话。党内不准搞拉拉扯扯、吹吹拍拍、阿谀奉承。对领导人的宣传要实事求是,禁止吹捧。红线3: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对一切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追责,依纪依法处理。红线4: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党内决策、执行、监督等工作必须执行党章党规确定的民主原则和程序,任何党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压制党内民主、破坏党内民主。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红线5: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坚决禁止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行为,坚决禁止向党伸手要职务、要名誉、要待遇行为,坚决禁止向党组织讨价还价、不服从组织决定的行为。任何人都不准把党的干部当作私有财产,党内不准搞人身依附关系。一、加强社会组织党建的重要性党的十八大提出:要加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力度。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社会组织面大量广,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十分重要;要进一步扩大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有效途径;要把加强行业党建与推进行业发展紧密结合,在阵地建设、教育培训、开展活动等方面提供必要经费支持;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效列为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不断提高社会组织党建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