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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爆破作业安全教育培训经典版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pptx  |  页数:37 |  大小:4055KB

文档介绍
20人死亡,4人重伤。事故原因暂未公开,疑为炸药雷管同车运输,违规载人,车辆擦刮施工用电线路导致电雷管爆炸,引爆非电雷管与炸药。《爆破安全规程》(GB5766-2011)第7.3.1.4条规定:……不应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自行车、摩托车和畜力车运输爆破器材。《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用爆炸物品的装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车厢内不得载人。2012年12月25日中铁隧道局山西中南部铁路通道南吕梁隧道一号斜井开挖班进行隧道施工最后一茬炮装药,同时处理剩余导爆索,装药工作完成后在人员撤离过程中,炸药突然爆炸,造成现场作业人员8人死亡、5人受伤。吕梁隧道爆炸事故《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爆破作业单位不再使用民用爆炸物品时,应当将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组织监督销毁。2008年10月16日18时13分,在宁夏大峰矿场技改工程中,承担剥离施工任务的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爆破施工时,发生一起重大安全事故,造成16人死亡,53人受伤,其中重伤12人。事故原因为小爆破作业引爆现场其余残留炸药。《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爆破作业单位应当如实记载领取、发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编号以及领取、发放人员姓名。领取民用爆炸物品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作业后剩余的民用爆炸物品必须当班清退回库。《爆破安全规程》(GB5766-2003)第6.6.1.4条规定药堆之间的安全允许距离应≥20m。2009年10月14日18时20分,宁夏大峰矿场再次发生一起重大炸药爆炸事故,造成14人死亡、2人重伤、5人轻伤。……每一个爆炸事故的教训都是惨痛的,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危及多人生命每一个爆炸事故的发生都有其必然性和偶然性。每一个安全事故的教训都是惨痛的;问问发生在我们身边的工伤同事们~~~!!为了家庭幸福请时刻注意生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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