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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政策及专项附加扣除操作指引

上传者:梦&殇 |  格式:pptx  |  页数:44 |  大小:4372KB

文档介绍
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享受条件标准方式继续教育(1)学历(学位)继续教育(2)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符合扣除条件的最高扣除限额为3600元/年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起止时间备查资料继续教育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总体情况—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59项(一)序号职业资格名称序号职业资格名称1教师资格13注册城乡规划师2注册消防工程师14建造师3法律职业资格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4中国委托公证人资格(香港、澳门)注册土木工程师5注册会计师注册化工工程师6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注册电气工程师7民用核设施操纵人员资格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8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9注册建筑师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10监理工程师15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冶金工程师11房地产估价师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12造价工程师注册机械工程师16注册验船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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