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以及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行为,严肃查处在社会保障、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行为,严肃查处对待群众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态度恶劣等行为,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严明党的工作纪律,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工作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在党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党的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要紧紧抓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严肃追究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或者不敢担当、不愿负责的行为,严肃追究党组织负责人不负责任或者疏于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装聋作哑、避重就轻等行为,确保全面从严洽党政治责任落到实处。严明党的生活纪律,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生活纪律是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直接关系党的形象。要严肃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追求低级趣味等行为,严肃查处违背家庭伦理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督促党员干部在生活上作好表率。政治纪律1.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2.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 3.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 4.严禁制作、贩卖和传播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 5.严禁私自携带、寄递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出入境政治纪律6.严禁组织、参加反党活动 7.严禁组织、参加反党组织 8.严禁组织、参加邪教组织 9.严禁组织、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10.严禁搞团团伙伙、捞取政治资本政治纪律11.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 12.严禁挑拨民族关系 13.严禁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 14.严禁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15.严禁对抗组织审查政治纪律16.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17.严禁叛逃行为 18.严禁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19.严禁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20.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21.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