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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关于破坏环境保护罪的规定ppt课件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x  |  页数:16 |  大小:700KB

文档介绍
3Р(二)污染环境的犯罪Р1.污染环境罪Р(1)污染环境罪的历史沿革? 污染环境罪沿革于1997年《刑法》第338条确立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原《刑法》第338条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Р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年,我国的司法机关首次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追究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行为人的刑事责任。?2011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原刑法第338条“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进行了重大修改。修改后的条文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相应地,罪名也由“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改为“环境污染罪”。Р(3)环境污染罪的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犯污染环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含义有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作出司法解释。Р2.非法处置进口固体废物罪Р《刑法》第339条规第1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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