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省政府提出了城镇上山的总体城镇建设方针,使山(坡)地建筑大量出现。我省又是地震高发区,因此山(坡)地建筑的抗震设计和如何理解执行规范出现了一些需要讨论的问题。Р二、问题的提出。? 新版《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以下简称《抗规》)在6.1.14条的条文说明中,作了如下说明:“为了能使地下室顶板作为上部结构的嵌固部位,本条规定了地下室顶板和地下一层的设计要求:Р地下室顶板必须具有足够的平面内刚度,以有效传递地震基底剪力。地下室顶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80mm,若柱网内设置多个次梁时,板厚可适当减小。这里所指的地下室应为完整的地下室,在山(坡)地建筑中出现地下室各边填埋深度差异较大时,宜单独设置支挡结构。”Р由于新版《抗规》上述条文说明中的最后一句话,不同的理解产生了不同的处理方法,以三边覆土一边临空的地下室为例:? 如图:某项目在地下室顶板上布置有6栋100m高的高层建筑,地下室为三层,长200m,宽120m,有三边地下室三层全部覆土,有一边地下室覆土两层,一层地下室临空。Р其中一种观点的处理方法要求这类项目应按下述方式处理才能满足上述《抗规》条文说明的要求:?1.三边全覆土的部分应设计一层地下室高度的挡土墙,使地下一层完全与埋覆土脱开,项目变成四边全埋覆的两层地下室;Р2.按下述两种方式处理其上塔楼的设计计算:?1)按有200×120m的一层裙楼,其上有6个塔楼和多个裙楼进行大底盘多塔楼设计计算分析;?2)如果考虑大底盘多塔楼属严重超限或因软件功能难于计算分析则另一种方法为:用抗震缝将6个塔楼和多个裙楼与一层地下室脱开,分别计算6个塔楼多个裙楼和一层“裙楼”。Р按上述要求实施存在如下问题:? 1.在临时支护结构和支护结构与地下室之间的回填土上设永久性的挡土墙有较大的难度;? 2.使200m×120m面积上的雨水排放产生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