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噪声测量值修正》? HJ/T 706-201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 HJ/T 707-2014РGB 12348-2008?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Р适用范围:А工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对外环境排放噪声的单位。(居民楼内生活服务设备产生噪声不适用)?厂界:А由法律文书(如土地使用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等)中确定的业主所拥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场地或建筑物边界。当工业企业厂界外使用产生噪声的外裸设施时,外裸设备占地也视同边界。Р监测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РGB 12348-2008?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Р监测仪器要求:?环境噪声监测:2型声级计;当监测低于35dB环境噪声时,必须使用1型声级计。?声校准器:校准同等级或低等级的声级计。?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送到具有资质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检测),检定(检测)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РGB 12348-2008?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Р测点布设原则:А根据工业企业噪声排放源、周围噪声敏感处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处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较大的位置。А测点位置一般规定:А厂界/边界/场界外1m、高度1.2m以上。РGB 12348-2008?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Р测点其他位置(标准中涉及的布点示意):РGB 12348-2008?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Р测点其他位置(标准中涉及的布点示意):РGB 12348-2008?一、《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