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问题定位”,就是必须从社会经济现实出发,尤其要从人类的经济行为所带来的问题出发,根据解决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的需要,来确定经济法所需要调整的对象、领域、目标以及调整的方法。Р无论市场机制,抑或政府干预,都可能“失灵”。而这“两个失灵”,恰恰是传统法律无法有效解决的,它们是经济法调整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Р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矛盾:个体营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Р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Р高等教育出版社Р(四)调整对象的具体界定Р市场失灵——结构失衡——经济失衡——宏观调控——政府失灵——依法调控——宏观调控法Р市场失灵——竞争失效——市场失序——市场规制——政府失灵——依法规制——市场规制法Р因此,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关系,一类是市场规制关系(可简称为调控关系和规制关系,或合称为“调制关系”)。故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最简单地说就是“调制关系”。Р宏观调控关系:财税调控关系、金融调控关系、计划调控关系;Р市场规制关系:反垄断关系、反不正当竞争关系、消费者保护关系。Р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Р高等教育出版社Р(五)对调整对象的进一步具体化Р一、经济法的调整对象Р(一)经济法定义的提出? 经济法是调整在现代国家进行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简单地说,经济法就是调整调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的定义:?1、在时间上,经济法是与现代国家、现代市场经济相关联的。?2、在空间上,经济法侧重于在一国范围内对调控和规制关系进行法律调整。?3、在调整对象上,经济法调整的是宏观调控关系和市场规制关系,简称调制关系。?4、经济法是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Р二、经济法的定义Р(二)经济法的经济性和规制性Р高等教育出版社Р二、经济法的定义Р1、经济法性与规制性的内涵与表现Р2、经济性与规制性的内在联系Р3、经济性与规制性的提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