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执业医师法简述 ppt课件[精]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ptx  |  页数:34 |  大小:1436KB

文档介绍
1998年6月26日通过,1999年5月1日施行,6章48条?总则:目的意义、对象、权限?考试和注册?执业规则?考核和培训?法律责任Р总则Р目的: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对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管辖: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权责:人道主义精神、贡献奖励、组织协会?例外:职称职务评定聘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Р考试和注册Р医师资格考试?本科:1年?大专:1年、2年?中专:1年、5年?师承:3年(行业组织、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 ?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助理)Р临床类别?中医类别?口腔类别?公共卫生类别Р考试和注册Р医师执业注册?取得资格,县级以上行政部门注册?本市注册机关与机构一致(区疾控——区卫生计生委)?办理时限30日,可以集体办理?注册内容:执业地点、类别、范围Р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Р口腔类别? 口腔专业? 其他?公共卫生类别? 公共卫生类别专业? 其他?中医类别? 中医专业? 中西医结合专业? 蒙医专业? 维医专业? 傣医专业? 其他Р考试和注册Р不予注册条件?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包括缓刑)?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Р考试和注册Р注销注册条件? 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受刑事处罚的;? 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医师定期考核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所在机构30日报告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