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系统、机场安全保卫信息系统、机位引导系统、楼宇自控。三、应建设的机场弱电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机场网络系统、电话系统、机房(配线间) 配套设备。四、标准要求但应结合实际考虑的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内部通信系统、电子客票系统、自动检票系统、旅客问询系统。五、不应纳入的系统: 1 、机电设备类:安检设备、电梯和人行步道梯 2 、消防专业类: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 、空管专用类:通信、导航、监视 4 、电力供应类: 民航专业弱电工程特点?各种规范、管理办法:强制性?有工程进度要求:不宜创新?资质要求: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检测、质监?工程界面的复杂性:建筑、机电、电力、装潢、管桥?必须通过民航专业弱电第三方检测?竣工验收后报请行业验收?模糊性(缺少专业施工规范、验收规范) ?工程量清单招标要求与设计深度的矛盾?产品选型与招标不得指定或排斥的矛盾?离港系统价格的困扰新规范?中国民用航空局第二研究所(主编单位) 1.民用运输机场信息集成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016.10.1 施行) 2.民用运输机场航班信息显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016.10.1 施行) 3.民航运输机场航站楼楼宇自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016.10.1 施行) ?中国民航机场建设集团公司(主编单位) 1.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公共广播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017.1.1 施行) 2.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017.1.1 施行) ?北京中航弱电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主编单位) 1.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时钟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017.1.1 施行) 2.民用运输机场航站楼离港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2017.1.1 施行)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主编单位) 1.民用运输机场航班信息显示系统检测规范( 2016.3.1 施行) 航班信息集成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