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贷款发放后,遇国家贷款利率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将在下季度的第一天对存量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备注:2012年7月6日起执行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1-5年4%;6-30年4.5%。(商业贷款基准利率1年期6%;5年期6.4%;6-30年6.55%)公积金贷款政策—期限与利率申请管理部初审柜员受理核实房产交易真实性面谈借款人签署相关授权资料中心审批初审柜员扫描贷款资料银行审批阶段(组合贷款)受托银行落实放款条件初审柜员打印资料借款人签署贷款申请资料中心财务部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初审柜员公积金系统发起审批公积金贷款流程*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预约办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或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办,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2.有效身份证件;3.婚姻状况证明;4.购房合同、首付款凭证、房产证复印件(二手房);5.受托行扣款账户复印件;6.公积金中心要求的其它材料。公积金贷款流程-所需资料*•公积金中心将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给予贷款的,由职工与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签订、担保等贷款手续;不予贷款的,将告知职工不予贷款的原因。•职工对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复核,公积金中心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对于公积金中心作出的决定或者答复存在异议的,职工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积金贷款流程-审核时限*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同时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的形式向职工发放。其中商业贷款部分需符合受托银行的贷款要求。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受托行需与商业贷款发放行一致,即组合贷款只能选择在同一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政策—组合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