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和效用公文的法定权威,来自公文制发单位(法定制发者)的法定职能与权利。具有行政领导和行政指挥的法定权威,带有强制性和行政约束力。在公文制发机关的职权管辖范围内,必须一体遵行,令行禁止。(二)、公文的特点3、特定的体式和处理程序为了维护公文的严肃性、使公文处理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实现规范化和制度化,公文要履行其特定的体式和处理程序,这是公文区别于其他文章、作品的有一重要特征。(二)、公文的功能五大功能1、法规功能。(《决定》、《命令》)2、领导与指导功能。(《批复》《意见》)3、公务联系功能。(《报告》《请示》)4、宣传教育功能。(《通知》)5、凭据与记载功能。(《会议纪要》)二、公文的种类公文的种类简称文种,也就是文件的名称。按文种分类:可分为行政公文和事务公文。根据2000年8月24日颁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行政公文种类包括以下13种: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事务公文包括:计划、总结、调查报告、领导讲话稿、典型材料等。(商务公文——处理商务业务所使用的文书。主要包括:意想书、定货单、商品说明书、市场调查报告、招标书、投标书、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二、公文的种类按公文来源方向划分:分为收文和发文按公文的行文方向划分:分为:上行文、平行文和下行文按公文的特点划分:可分为:法规性公文、指挥性公文、知照性公文、报请性公文、记录性公文。例:上行文:请示、报告、议案。平行文:意见、函下行文:令、决定、公告、通告、通报、通知、通报、批复等。三、公文的行文规则行政公文的制发程序都必须经过草拟--审核--签发--复核--印刷--用印--发文登记--分发事务文书、商务文书各有多种下属文书,其内容、体式、功能各不相同,因此,没有行政文书那么严格的、缜密的制发程序。但都具有草拟、审核、定稿、公布及操作的制发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