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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工程招投标围标串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打击实务20190227PPT讲座

上传者:qnrdwb |  格式:ppt  |  页数:43 |  大小:1548KB

文档介绍
公开招标后,朱某、钟某、刘某等人联络控制了41家建筑公司,在向每家公司支付2-8万元不等的“委托费”后,要求这些公司派人参加投标,中标后工程交还给委托人处理。成功围标后,该犯罪团队从中非法获利750万元,严重扰乱了招投标市场。案子破获后,公安机关已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追缴卖标违法所得资金623.6万元,企业“委托费”90万余元,主要犯罪嫌疑人以涉嫌串通投标罪被移送起诉。情形2: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勾结,采用透露招标工程相关数据信息,“量身定做”或设有明显倾向性条款以及内定中标人,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提供帮助等非法手段中标,中标后再通过调整合同价款,增加变更、签证等方式,使其获利。案例:某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串通投标案。2017年2月,某市中心城区亮化工程招标人授意招标代理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设计招标方案、招标公告、评标办法、招标答疑公告等文件发布,违规允许没有设计资质的企业以联合体参与设计投标。在设计标评标过程中,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与业主单位、评标专家事先串通,致使不符合条件的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中标。情形3:招标人(投标人)与评标专家串通。案例:评标专家“抱团”腐败,多人获刑!情形4:投标人与代理机构串通。一些招标代理机构私下将有关信息泄露给投标人。案例:上海破获串通投标团伙案2018年,上海破获一例串通投标团伙案,1月某工程公开招标中,有90多家投标人参与投标,但其中80多家投标人实际由同一人陆某控制。根据相关人员的介绍,此项目是设置最高限价,取最接近投标人报价中间价的几个投标人入围,最后选出中标人。在这样的规则下,80多家投标人串标完全可以控制最终的结果、抬高中标价格。在陆某操控的一系列案件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是招标代理公司,存在泄露投标人信息的情况,这样就方便串通投标的团伙测算、抬高中标价格,其他人想中标几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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