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规章和制度。Р7.1.3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方针Р 《建筑法》第36条规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这也是我国多年来长?期坚持的行之有效的指导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 “安全第一”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各生产企业和政府主管机关,都要?十分重视安全生产,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保障劳动者的Р安全,全力防止事故的发生。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在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做好?预防工作是最主要的。它要求我们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把事故和职业危害消灭在萌芽状态。Р7.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Р 7.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体制Р 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的组织保证?。我国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是“国家监察、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群众监督、劳动者遵章守纪”。Р7.2.1.1 国家监察? 国家监察,是指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依?照《安全生产法》,按照国务院要求实施国家劳动安全?监察。监察的内容主要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开展隐患排查、登记、?整改、监控情况,特别是重大隐患公告公示、跟踪治理Р、整改销号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瞒报事故情况等。? 国家监察是一种执法监察,它不干预企事业内部执?行法律法规的方法、措施和步骤等具体事务,不能代替?行业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