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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与报告编制要求及注意事项学习资料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ppt  |  页数:26 |  大小:1480KB

文档介绍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与报告编制要求及注意事项《办法》中关于监测与报告的要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中第二章分十四条对自行监测与报告提出了详细的要求。监测方式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结合手工监测自承担手工监测委托手工监测(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二)具有与监测本单位排放污染物相适应的采样、分析等专业设备、设施;(三)具有两名以上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组织的、与监测事项相符的培训证书的人员;(四)具有健全的环境监测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五)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企业自行监测采用委托监测的,应当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承担监督性监测任务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不得承担所监督企业的自行监测委托业务。自动监测(一)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自动监控技术规范的要求安装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联网,并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二)具有两名以上持有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培训证书的人员,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日常运行维护;(三)具有健全的自动监测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制度;(四)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结合自动监测的项目有限,不能全覆盖所需要监测的内容,因此需要与手工监测结合。监测方案监测方案主要内容前言企业的基本情况监测内容监测评价标准监测分析方法及质量保证附图前言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的依据。本企业自行监测的方式。1、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2、按照环保部《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手工监测自动监测手工监测与自动监测相结合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的地理位置。企业周边的情况,敏感点的分布。(附图说明)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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