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方案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1632KB

文档介绍
008Р执行标准Р1. 执行依据:Р环评报告与环保部门要求。Р2. 标准名称:Р废水排放执行《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Р3. 标准限值:Р废水标准限值:砷0.5mg/l; Р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昼间70dB,夜间55dB。Р质量控制情况Р监测人员:监测分析人员均持有锦州市环保局颁发的上岗证。Р监测仪器与设备:监测分析用的仪器设备、玻璃器皿均定期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Р检定和校准、运行维护、质控检查:每月进行标准样品和实际水样的实验室与在线监测的数据比对,按要求对仪器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用标准物质对仪器进行校对;Р工况核查:联系车间确定装置运行正常再进行样品采集;Р样品采集:按国家标准方法规定采集水、气样品;Р监测点位、采样器具、样品采集、保存、记录: 按国家标准方法规定设置采样点位,选取标准采样器具进行样品采集和保存并进行记录。Р实验室:定期进行盲码标样考核和留样考核,定期用标准气体对仪器设备进行校对;Р分析实验室的基础条件、实验室分析质量控制:分析实验室能够提供方法要求的环境条件及设备设施,实验室分析每月进行盲码标样考核、加标考核、留样考核。监测设备定期用标准气体进行校对;Р标样、试剂、试液的使用:实验室所用标准样品均采用有证标准物质,试剂和试液定期进行核查保证其满足监测分析的需要;Р监测报告:监测报告采用三级审核制度,保证报出数据准确可靠。Р信息公开Р自行监测结果公开方式:Р在省、市环保部门统一建立的公布平台及西洋集团网站等。Р公开时限: 2014年1月1日起正式公开。Р备注:有关技术规范名单Р《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7)Р《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监测技术规范》(HJ/T 92-2007)Р《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 373-2007Р《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