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非透明幕墙虽然与墙体有着一样的节能指标要求,但由于其构造的特殊性,施工与墙体节能工程有着很大的不同,所以不适于和墙体的施工节能验收放在一起。同时还应按照《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DB23/712执行单独验收。验收规定6.1.2建筑幕墙节能工程的二次设计必须经过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和验收。建筑幕墙工程多数都是由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经过二次设计后的图纸往往忽略了图纸审查,因此本条要求必须经过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再进行施工和验收。6.1.3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检查员、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质量检查员与施工员参加。验收规定6.1.4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应按楼层、变形缝、施工段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1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3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验收规定6.1.5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必须全部合格; 2一般项目应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至少应有90%以上的检查点合格,且其余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和质量验收记录。6.1.6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黑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统一标准》DB23/711第4.0.6条规定执行。石材、金属?幕墙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6.2.1本节适用于石材、金属幕墙采用岩棉制品、硬泡聚氨酯泡沫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保温材料的节能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