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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责任保险与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区别-PPT课件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pt  |  页数:14 |  大小:114KB

文档介绍
只要确认是否是意外伤害事故,无需归责。四、理赔不同--主险(1)1、雇主险A主险有2个。一个负责赔偿死亡伤残。如果暂时丧失工作能力超过5天(不含5天)按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生活标准进行误工补助,以医疗期满及确定伤残程度先发生者为限,最长不超过1年。如果确定伤残,伤残金要扣除已支付的误工补助金。特别提醒:▀若有伤残时,赔付伤残金时需扣除已支付的误工补助金。?▀如有其他相同保障的保险(包括工伤保险)存在,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保险人对死亡伤金、医疗费用的赔偿,仅承担差额责任。(雇主险A条款第三十二条)四、理赔不同--主险(2)1、雇主险A主险有2个。另一个负责赔偿医疗费用。(医疗费按工伤标准审核)1、挂号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2、住院期间床位费、陪护费、伙食费、取暖费、空调费;3、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4、安装假肢、假牙、假眼和残疾用具费;1和4属于诊疗项目;2和3属于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是指由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需的生活服务设施。(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四、理赔不同--主险(3)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主险只有1个。负责赔偿死亡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造成伤残的按《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约定的比例乘以死亡伤残保险限额给付。如第一百八十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四、理赔不同--附加险(4)雇主险附加险(常见)1、附加误工补助保险提示点:该误工补助包含了最低生活补助;提供的工资证明超过纳税额度的要提供完税凭证。2、二十四小时扩展条款(人身意外扩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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