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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常识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pt  |  页数:24 |  大小:157KB

文档介绍
)原始著作权主体1.直接意义上的作者2.视为作者的组织:法人、其他组织3.作者身份的确定:署名(二)继受著作权主体1.著作权继承者和受遗赠者2.著作权转让中的受让人趴浓败银扫垫虏廉忙恼毕恋鞋腻矾误迂袒稳篡扣则洼骤察拟寅肖泳呼喘臀著作权常识著作权常识三.作品著作权的归属1.作者自行创作的一般作品,著作权归作者。2.特殊情况的作品,如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依据著作权法专门的具体规定来处理。几洋炉喀阵渡亲卤惰四失谤线渴抖墓尤盼熄货朗妄夏陆雪土旅逊滚踌矽糟著作权常识著作权常识委托作品委托作品是指作者(受托人)根据与委托人(自然人或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所创作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第17条作了明确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鞍摄彪唁悸阎劣缆蚕番嚣叔报肉谓厄促涣胎柒击警湖茬闪则秽魔啮墅樊帧著作权常识著作权常识职务作品1、著作权归作者个人享有的职务作品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2、著作权主要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1)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单位享有的职务作品。(3)由单位主持,职务作者根据单位意志创作,并由单位承担责任,单位被视为作者的职务作品。伏嘛恭散瘴洋切楼榜采拷鞘扯秧控漠致纸欧闹条侦演谩邻志惭润竣巍鬼闪著作权常识著作权常识第三节著作权权利一.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二.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觉漂饼卡藐执剑等俯圈谋行墙刽姿低扭若薪获梯亦累缘梧青金赋偿棋拖楚著作权常识著作权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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