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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津贴补贴并调整情况说明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ppt  |  页数:23 |  大小:636KB

文档介绍
公务员津贴补贴归并调整情况说明政工科2012.05一、归并调整津贴补贴政策文件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公务员津贴补贴的通知》京办发[2012]8号涉及人员范围: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纳入机关工资规范管理的单位人员。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此次调整不涉及)职务补贴工作津贴绩效奖金生活性补贴工资取消项目节日补助归并加值班补助工作性津贴公有住房提租补贴津贴补贴绩效管理奖金年度绩效管理奖金十三月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保留项目独生子女费、信访岗位津贴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通讯工具补贴区县保留津贴(月均545元,季度发放)生活性补贴标准工作性津贴标准1、职务部分工作性津贴标准2、工作年限部分工作性津贴标准3、领导职务和年度绩效政策解读1、此次归并调整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按照新的标准重新核定津贴补贴并自2012年6月起发放;一方面是按照标准进行补发,补发时间自2011年1月起至2012年5月。补发的工作以2011年12月工资为基数,按照全市统一的计算办法补发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的工资。2012年5月按照规范后新标准与实际发放数的差额进行补发。政策解读2、担任非领导职务人员任职年限一般从担任同级领导职务时间算起。例如:2001年6月起担任正科,2010年2月起转任主任科员,则任职年限从2001年6月起算,因职务工资确定为同级非领导职务,按照规定没有领导职务津贴60元/月。政策解读3、职务变动人员从职务变动的次月起执行新任职务的生活性补贴和工作性津贴标准。例如:2012年6月由副科升任正科,则工作性津贴由原来的3120元调整为3420元;工作性津贴中的职务部分由副科级档调整为正科级档,任职年限重新计算。工作年限部分依然按照工作年限正常调整,领导职务的60元则按照是否担任实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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