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的重要性及签证存在的问题;五、工程签证的构成要件;六、签证的效力及过失签证、恶意签证的效力;七、施工单位如何进行工程签证;八、建设单位如何防范乱签证(包括恶意签证与过失签证)。2一、工程签证的概念(一)签证所谓签证,按照《新华字典》的解释,就是签署文件,而且是办理出入境手续时,出入境机构办理的有关文件。3工程签证概念的由来来源于实践(二)工程签证的概念4现有文献对工程签证的定义: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于2002年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将工程签证定义为:“按承发包合同约定,一般由承发包双方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款之外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508《清单计价规范》术语现场签证发包人现场代表与承包人现场代表就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责任事件所作的签认证明。608《清单计价规范》现场签证表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9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8从法律角度对工程签证的定义工程签证是指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等在施工过程及结算过程中对确认工程量、增加合同价款、支付各种费用、顺延竣工日期、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等内容所达成一致意见的补充协议。9二、工程签证的法律特征首先,工程签证具有补充协议的性质,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法律行为;其次,工程签证的法律后果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的内容而发生的。再次,工程签证涉及的利益已经确定或者在履行后确定,可直接或者与签证对应的履行资料一起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依据。最后,对于国内工程而言,工程签证是施工过程中的例行工作,签证前的有关书面或口头证据的取得、保管、书面化显得并不重要,因为签证已经明确了相关内容。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