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形成套路,一般多为“三段式”或“四段式”(或说是三要素、四要素)。即“认识”、“做法”、“效果”或再加“体会”,这是指一般性的经验交流材料,通常只要具备这几方面的内容并符合上级部门或会议的有关要求就应该可以用。如果是向较高层领导机关报送,譬如是在地区级以上会议介绍的典型经验,那就要组织力量认真总结和加以提炼,真正能够提供更具普遍意义的经验,但这几个方面内容大都也是缺少不了的,只是要求更高而已。至于每份材料结构倒不一定完全要按着这几步先后顺序去套,应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和做法来合理组织材料,写法可多种多样。经验材料与经验材料比较接近的还有如事迹材料、情况汇报材料等。事迹材料(包括单位或集体、个人事迹)在评选推荐先进时常用。写这类材料最需注意的是要突出特点和有具体事例,把最典型的事迹反映出来,同时兼顾到全面而不可片面,切忌千篇一律、千人一面、套话太多、过于平淡。情况汇报材料也是要注意能够体现出本单位自身的工作特点,据实反映情况,多用事实和数字说话,并提出有关建议,以助于上级部门了解真实情况和作出正确分析判断,切忌空泛议论。请示报告请示是机关、事业单位在公文往来中经常用到的重要评议体之一。主要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请示批准某一事项。请示的特点:一是时间性较强。请示的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因此时间性强。二是要一事一请示。三是通常主送一个机关,不多头主送,如需同时送其他机关,应当重新换文头再写请示。四是应按隶属关系逐级请示,一般情况不得越级请示,如学校确需越级请示,应同时抄报教育主管部门。请示报告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不同,请示分为三类:第一类:请求指示的请示。第二类,请求批准的请示。此类请示是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第三类,请求批转的请示。我们教育系统常用的是第二类请求批准的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