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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店新员工专业知识培训教程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ppt  |  页数:72 |  大小:8951KB

文档介绍
身保险中的一种,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即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Р第一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Р二、意外伤害的含义?(一)意外伤害:没有预见、违背意愿、突然的外来侵害造成被保险人身体明显、剧烈损伤的事实?(二)两个必要条件:意外和伤害?意外: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的或伤害的发生是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主观上没有预见,包括两种情况:? 1.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 2.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但由于疏忽而没有预见到。Р伤害的发生是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的,包括两种情况:? 1.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但在技术上已不能采取措施避免。? 2.被保险人已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在技术上也能采取措施避免,但由于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Р第一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Р意外事件的发生必须具备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这三个要素Р致害物:物质基础?侵害对象:被保险人的身体?侵害发生:被保险人身体受到损伤?侵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存在侵害的客观过程Р第一节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Р伤害:外来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或?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Р[案情简介]? 1987年7月的一天,11岁的小学生甲在河里游泳时,捞到一枚手榴弹。第二天,甲把手榴弹带到教室玩耍,不小心拉了弦,炸伤了自己和同学乙、丙、丁。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四人的伤痊愈了,但都留下了不同程度的伤残。分别支出医疗费200元、120元、230元和170元。? 此前这四名小学生所在学校已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学生团体平安保险。甲、乙、丙、丁四人的家长要求保险公司负担医药费,并按伤残程度给付保险金。Р案例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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