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国税务代理市场的启动——在20世纪90年代初(93年征管法第57条和94年税务代理试行办法)。?(三)我国税务代理形成制度——在20世纪际90年代中后期(96年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四)我国税务代理制的规范管理——在90年代后期(98年注册税务师考试制度:参加考试者的学历越高,对工作年限的要求就越短;全国统一组织考试,原则上一年一次;考五科。99年清理整顿税务代理行业实施方案)Р(三)税务代理的基本形式?1、全面代理与单项代理?2、临时代理与常年代理Р第二节税务代理的范围、原则和程序Р一、税务代理的范围?(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和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3)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 ?(4)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5)制作涉税文书; ?(6)审查纳税情况; ?(7)建账建制,办理帐务; ?(8)开展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 ?(9)申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 ?(10)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注意不是所有涉税业务都能代理。Р二、税务代理原则?1.依法代理原则?法律、法规是任何活动都要遵守的行为准则,依法代理是税务代理业生存和发展的基本前提。?2.自愿有偿原则?税务代理属于委托代理,税务代理关系的产生必须以委托与受托双方自愿为前提。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强令代理。代理人作为受托方,也有选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税务代理是一种专业知识服务,因而税务代理人在执行税务代理业务时也应得到相应的报酬。?3.客观公正原则?税务代理是一种社会中介服务,税务代理人介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之间,既要维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国家的税收利益。因此,税务代理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原则,以服务为宗旨,正确处理征纳矛盾,协调征纳关系。在税务代理过程中,既要对被代理人负责,又要对国家负责不能偏向任何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