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2.1.2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2.1.3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管理网络。2.2安全职责(30分)2.2.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明确各级单位、部门及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权限和考核奖惩等内容。2.2.2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分析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评估本单位存在的风险,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决策企业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并形成会议纪要。2组织机构和职责(50分)2.2.3各级、各岗位人员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2.4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机构和职责评审要点1.根据规模、风险大小,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委会或安全领导小组)。2.主要负责人为公司领导,各厂站(部门)专兼职安全员作为成员;3.机构设置合法《安全生产法》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三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专业机构服务。4.必须制定公司、部门、班组、岗位安全责任制。并有责任、权限及考核的内容;5.安全管理机构定期对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6.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并有纪要或记录。3安全生产投入(50分)3.1安全生产费用管理(25分)3.1.1安全生产的费用保障制度应明确提取、使用、管理的程序、职责及权限。3.1.2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的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安全生产费用列入工程造价。3.1.3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编制安全生产费用计划,并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