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思考? 如何认识国家赔偿?最广义的国家赔偿是否有公法上国家赔偿与私法上国家赔偿之分?我们在此关注的是那种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的区别是什么?国家赔偿与国家补偿是否能够截然两分?Р一、什么是赔偿Р1、赔偿是一种有意识的行为,而非自然力的作用。?2、赔偿是由致害人与致害人之间有某种关系的人所作的关系。?3、赔偿是具有金钱或财物给付性质的行为。?(1)不具有金钱或财物给付性质的,不属于赔偿。?(2)具有金钱或财物给付性质的,是否都属于赔偿,有歧见。Р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Р【侵害财产权的民事责任】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Р与普通侵权法不同,在我国的国家赔偿法理上,一直以来将狭义的恢复原状、返还财产以及支付赔偿金,都作为国家赔偿的方式。Р国家赔偿法确立了“谁侵权,谁赔偿”的原则,国家赔偿由具体的侵权机关承担,在行政赔偿中以行使行政职权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在司法赔偿中以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Р普通侵权法、国家赔偿法中“赔偿”的不同含义Р普通侵权法Р国家赔偿法Р民事责任Р赔偿Р国家责任Р赔偿Р支付赔偿金Р恢复原状Р恢复原状Р返还财产Р返还财产Р其他: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Р其他Р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Р二、国家赔偿的定义Р1、两种基本的定义方法?(1)特定化方法?(2)普适化方法Р2、国家赔偿定义的基本构成Р三、国家赔偿:公法与私法Р1、最广义的国家赔偿?2、公法上国家赔偿与私法上的国家赔偿?3、私法上国家赔偿的适用范围?4、私法上的国家工作人员赔偿?5、国家赔偿概念的常规指向:公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