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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的权利和义务重点讲义

上传者:菩提 |  格式:ppt  |  页数:67 |  大小:6349KB

文档介绍
范作用。Р2012年8月22日,重庆市的一栋普通民宅里,95岁高龄的刘华馨,在所有子女的见证下,在银发满头中,实现了自己等待了63年的理想——加入中国共产党:? “一种信仰不会因为年纪大就改变!我一百岁了也不改!”? 这是一个关于信仰的故事,这是一个关于坚持的故事。在充满了太多诱惑和计较的今天,大家为什么要参加中国共产党?Р一、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的历史演进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党的一大通过的《党纲》提出:“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意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不分国籍,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们的队伍之前,必须与那些我党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 后来党的二大通过的《党章》以及三大、四大、五大对其进行的修订,在入党标准上基本上沿袭了一大的条件。但从三大第二次修订的党章开始提出了:在成为正式党员之前,必须为党的候补党员(候补期:劳动者有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在党的五大第三次修订的党章对入党年龄提出了要求:“党员年龄须在十八岁以上,凡年龄在二十岁以内而愿入党者,必须经过青年团;但青年军人不在此例。”Р一、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的历史演进Р受共产国际的影响,1928年党的六大对党的名称进行了重新定名:“中国共产党为共产国际之一部分,命名为:中国共产党,共产国际支部”。并提出入党资格:“凡承认共产国际和本党党纲及党章加入党的组织之一,在其中积极工作,服从共产国际和本党一切决议案,且经常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Р莫斯科近郊中共六大会址Р一、中国共产党入党条件的历史演进Р1945年在延安杨家岭中央大礼堂召开的党的七大,提出了:“凡承认本党纲领和党章、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工作、服从党的决议、并缴纳党费者,均得为本党党员。”并提出了年龄要求“年满十八岁者,方得被接收为党员”?首次提出了党员的义务和权利(4项义务、4项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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