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做合格党员Р真心诚意?尽心尽力?没有二心Р1Р从我党历史上看:Р1921年7月,一大党纲明确规定:“凡承认本党党纲和政策,并愿成为忠实的党员者,经党员一人介绍,不分性别、国籍,均可接收为党员,成为我们的同志。Р1922年7月,二大党章第一条规定:本党党员无国籍性别之分,凡承认本党宣言及章程并愿忠实为本党服务者,均可为本党党员。Р1929年11月,古田会议决议对党员提出了五条标准:?第一,政治观念没有错误;?第二,忠实;?第三,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第四,没有发洋财的观念;?第五,不吃鸦片,不赌博。Р1935年12月,瓦窑堡会议又明确指出“能否为党所提出的主张而坚决奋斗,是党吸收新党员的主要标准”。Р1951年4月,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提出了党员的八条标准:Р点击此处添加标题Р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Р点击此处添加标题Р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此处添加标题Р备用页,如无需添加内容可删除本页Р1956年9月,八大党章提出党员必须遵守的十项义务,使党员标准更加科学和完整。Р毛泽东同志早在《反对自由主义》一文中指出:“一个共产党员,应该是襟怀坦白,忠实,积极,以革命利益为第一生命,以个人利益服从革命利益;无论何时何地,坚持正确的原则,同一切不正确的思想和行为作不疲倦的斗争,用以巩固党的集体生活,巩固党和群众的联系;关心党和群众比关心个人为重,关心他人比关心自己为重。这样才算得一个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