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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课件精编

上传者:你的雨天 |  格式:ppt  |  页数:13 |  大小:107KB

文档介绍
查询到的有关信息全部告知,(本案中应将能查询到的某公司开业、变更、注销等税务信息全部告之)。Р6/4/2018Р5Р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涵义Р1、什么是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要求行政机关为其制作、搜集政府信息,或者对若干政府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加工,行政?机关可以拒绝的。Р6/4/2018Р6Р2、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形式:?公开、不予公开、不属于本行政机磁公开、不存在。?3、什么是政府信息不存在?? 政府信息不存在可能存在的三种情况:?(1)制作、获取该信息属于该行政机关职责范围且该信息自始至终未产生。? 只有这样情况符合《条例》规定中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真实涵义Р6/4/2018Р7Р(2)制作、获取该信息属于该行政机关职责范围且行政机关也制作、获取,但由于各种原因灭失。?(3)制作、获取该信息属于该行政机关职责范围且也制作、获取,但在目前的查询系统中未找到。?这两种情况不属于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真实涵义,否则,一但行政机关不愿公开某一政府信息时,“信息不存在”便会成为一个非常方便的借口。?对(2)种情况如何答复,《条例》中未规定,有待于以后立法或司法解释予以明确。?对(3)种情况,应视为行政机关未尽全面搜索的义务,不应答复不存在。Р6/4/2018Р8Р避免错误答复之甄别当事人的真实意图Р随着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不断推进,法律、法规不断赋予行政机关各项新的职责。?公民通过行政机关获取信息有三条途径:? 1)履行法定职责? 2)信访答复? 3)信息公开。?可以通过谈话笔录等形式,将申请的真实意图予以明确并固定下来。实路中,并非填写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就是申请政府信息公开。Р6/4/2018Р9Р避免错误答复之公开主体Р原则:“谁制作谁公开”、“谁保管谁公开”Р6/4/2018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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