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议法》、《国家赔偿法》和《标准化法》等。Р安全生产法Р2002年11月1日颁布;Р安全生产法的基本框架与定位Р安全生产法Р第一章总则 1~15条(国家政策)Р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53~67 条(国家职责)Р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68~76条Р第六章法律责任 77~95条(违法及其罚则)Р第七章附则 96,97条Р第三章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44~52条(职工权益与工会作用)Р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保障 16~43条(企业责任)Р配套法规、规章和标准Р员工安全生产的权利与义务Р权利?参与工伤保险权;?劳动保护及其他福利享受权;?危险因素及处理措施知情权;?违章指挥拒绝权;?举报权;?紧急情况停止作业和组织疏散权;?事故赔偿权;?管理建议权。Р义务?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自觉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发现不安全紧急情况和事故应及时处理或报告。Р法律法规对从业人员权利义务的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六条、第四十四条至第五十一条,《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矿山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1、权利(归纳起来共有8项)? (1)保障权(大纲中将安全和社会保障分立)。? 主要有4层含义(《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 第一层含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必须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的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与从业人员订立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责任的协议;? 第二层含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作业环境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