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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从业人员警示教育【ppt】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ppt  |  页数:29 |  大小:4888KB

文档介绍
上的字不是他签的,印章也不是他的。不过他们说2003年他们村贷款时,他把自己的身份证给过信贷员。Р8Р一个隐藏在银行内部的“硕鼠”,就此曝光在大家面前。在分理处,刘海洋的主要任务是信贷发放和收回。他在自己的放贷包片区内,私刻各村农民的个人名章,复印以前给他们办理贷款时留存的身份证复印件(甚至找人帮着借来别人的身份证),虚构借款人进行个人消费担保贷款,然后挪为己用,至今未还。Р追究:原是信贷员暗中弄鬼Р同为信贷员,他的一位同事对其挪用贷款的事并不知情,但不知不觉地却“帮了忙”。他说:“刘海洋通过我贷过一些款。我想都是一个单位的,违反点程序也不会出什么问题,再说通过他也好要,就给他办了。我一共给他办了23笔,总计68万元。这些贷款(借款)本人都没来,贷款都是刘海洋拿走,大部分也是刘海洋签字,也有他找人来签的。刘海洋找我贷款时,还说领导已答应他了。”Р面对承办检察官,他这样理直气壮地辩解:“涉及村集体的那部分,我不同意认定挪用公款,因为他们承认债务,还有个人承认的不能定我挪用公款,村里修路认账的也不应当定我挪用。挪用的钱给边某近70万元,他用于购车开配货站,没有还我。给姜某做粮食买卖310万元,包括利息,村上修路用60多万元。贷款的目的当时不知道违法,想做买卖挣点钱。现在我无能力偿还。”? 原来,他借给姜某做粮食生意的310万元,都放了“高利贷”!Р可恨:竟拿钱放“高利贷”Р9Р公安、检察机关先后介入此案,查明被告人刘海洋在2004年3月至2005年6月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冒用他人名义、虚构贷款人、私刻他人名章等手段,进行挪用公款犯罪活动。2005年11月30日,刘海洋因涉嫌挪用公款犯罪被沈阳市公安局法库县分局刑事拘留,同年12月12日,经法库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刘海洋为自己贪婪与疯狂付出代价,2006年2月中旬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Р法律的判决Р10Р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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