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地质勘查第五章深基坑工程设计第六章深基坑工程施工第七章监理与监测第八章附则●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第一章总则深基坑概念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工程勘察、围护结构设计、围护结构施工、地下水控制、基坑监测、土方挖填等内容第一章总则坍塌事故主要原因放坡不够,没按土的类别和坡度的容许值,按规定的高宽比进行放坡第一章总则基坑边坡顶部超载或由于震动,破坏了土体的内聚力,引起土体结构破坏施工方法不正确,开挖程序不对、超标高挖土、支撑设置或拆除不正确、或排水措施不力及解冻时造成坍塌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深基坑工程施工前必须办理招标投标、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并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时,除按规定提交有关文件外,应同时提交深基坑工程设计方案专家组评审报告、以及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深基坑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第二章深基坑工程的报建与许可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其它相关信息的了解与记录建设单位应当邀请设计、施工、监理、市政、公用、供电、通讯、监测等有关单位,介绍设计、施工方案,施工可能产生的影响,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对可能受影响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地下管线等作进一步检查;对可能发生争议的部位拍照或摄像,布设标记,并作好记录第三章深基坑工程前期准备妥善处理好易引发争议问题对受影响可能发生争议的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建设单位应当与相邻建筑物、构筑物的产权单位(产权人)签订书面协议,并应当委托房屋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测单位应当提出建筑物、构筑物可承受外界影响的程度第四章深基坑工程地质勘察勘察范围当开挖边界外无法布置勘察点时,应通过调查取得相关资料以基坑顶边线起向外基坑开挖深度2倍范围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