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流程?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突法事件收治点医院感染管理Р卫生部令第 41 号Р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 ?部长 吴仪二○○五年二月二十八日?第一条:规范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有效控制传染病疫情,防止医疗机构内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Р传染病预检分诊要求Р第二条制度、感染性疾病科职责?建立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感染性疾病科,具体负责本医疗机构传染病的分诊工作,并对本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预检、分诊工作进行组织管理。?没有设立感染性疾病科的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传染病分诊点。Р感染性疾病科和分诊点设置Р标识明确?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离条件?必要的防护用品。Р防护用品Р使用的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防护服:一次性使用的防护服应该符合《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GB19082-2003。?防护口罩:应该符合《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3-2003。Р防护用品Р防护眼镜:视野宽阔、透明度高、有较好的防溅性能,弹力带佩带。?手套:医用一次性乳胶或橡胶手套。?医用工作服。?医用工作帽。?鞋套:防水防污染鞋套。?消毒用品Р传染病预检分诊Р第三条预检、诊断?注意询问病人有关的流行病学史、职业史,结合病人的主诉、病史、症状和体征等对来诊的病人进行传染病的预检。?经预检为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应当将病人分诊至感染性疾病科或者分诊点就诊,同时对接诊处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Р发热患者Р预检分诊处—发热Р挂号导医分诊Р发热门诊?查体、病史、症状和体征Р专职人员一定引导做检查Р初步分诊Р排除Р可疑Р临床诊断病疑例似病例Р排除Р传染病医院Р专用车Р传染病预检分诊Р第四条预检、分诊? 医疗机构应当根据传染病的?流行季节、周期和流行趋势?做好特定传染病的预检、分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