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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装饰工程奖(公装)

上传者:随心@流浪 |  格式:ppt  |  页数:83 |  大小:1098KB

文档介绍
)国优工程2011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省优工程2011年6月30日---2012年6月30日Р一、必要文件Р6 消防验收?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结果负责。?消防法第十三条: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消防法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①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②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消防机构应当进行初查。?(1)消防验收工程名称应与申报名称一致?(2)消防验收范围应覆盖申报项目范围?(3)公章、日期必须齐全,结论为合格?(4)涉及装饰部分整改意见应有复查合格记录。Р一、必要文件Р7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报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第3.2.3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所有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第6.0.20条: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第6.0.4条:民用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表6.0.4规定?第6.0.1条: 民用建筑工程及室内装修工程的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第6.0.21条: 室内环境质量验收不合格的民用建筑工程,严禁投入使用。?室内环境质量检测验收报告,需由国家权威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出具。Р一、必要文件Р以上七项内容在建筑工程装饰奖复查中必须提供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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